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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外语水平考试和外语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3-12-28  浏览: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方可派出: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

2.   近两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达到合格标准;

3.   参加由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外语水平考试外语培训,达到合格标准。

本年度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外语水平考试以及外语培训安排均已公布(附件1),相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外语水平考试

1. 外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详见省通知,请遵照执行勿误(附件1)。

2. 自行报名。教师自行网上报名(5.25开始),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现场确认,自行打印准考证。

3.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外语培训且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派出。

4. 外语水平考试结果两年有效,拟申报出国研修的教师亦可报名参加。

5. 所有参加考试的教师于7月2日将考试结果报人事处师资办备案。

6. 考试费及信息采集费合计人民币220元。

二、外语培训

1. 外语培训具体安排详见省通知,请遵照执行勿误(附件2)。

2.学校集中报名。请各单位于9月3日以前省属高校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报名回执(见附件3)发送至人事处汪晶晶内部邮箱。

2.外语培训结果两年有效,拟申报出国研修的教师亦可报名参加。

3.培训费及资料费合计人民币6400元。

 

联系人:汪晶晶       联系电话:5975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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