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2011计划,推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013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各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围绕促进深度协同和科技创新所开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所取得的相关成效编写自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
二、报送的材料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有关内容需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制度文件、财务报表、合同协议等佐证材料。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拨付下一年度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省级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请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学校公文形式一式10份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李旺;电话:027-87328022。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430071。
电子邮箱:kjc1213(at)126.com。
【关闭信息】 【打印信息】